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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7年“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开始,欢迎围观!

2017-10-13 创新长沙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和《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2017-2021)》(长科发〔2017〕41号)要求,为加速培养能够进入国家、湖南省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做好2017年度“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简称“培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长沙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的青年科技人员。

1、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科研态度、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连续在长沙地区全职工作一年以上(时间截止点为当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含)以上;

4、承担省级(含)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优先。


二、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并初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方式。登陆长沙科技网站(http://www.cssti.cn/),点击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请者通过“信息系统”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推荐方式。申请者所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推荐和初审,推荐部门应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向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推荐申报。每所高校每年推荐不超过2人,科研院所每年推荐不超过1人。高校和科研院所初审后按限定名额行文推荐,并将正式推荐函一份、《“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报送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


三、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668165

联系人:商玲玲 庄淑华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121房)

 

附件:

1、《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9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2017-202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7日


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2017-2021)

 

为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长发〔2017〕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的要求,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市实施“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围绕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重点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造就一支能够紧跟国内外行业发展前沿,在推动我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中发挥领军和骨干作用的青年人才队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长沙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的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科研态度、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按当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拥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连续在长沙地区全职工作一年以上(时间截止点为当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含)以上;

5、承担省级(含)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优先。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登陆长沙科技网站(http://www.cssti.cn/),点击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申请者通过“信息系统”填写《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请者所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推荐和初审,推荐部门应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向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推荐申报。每所高校每年推荐不超过2人,科研院所每年推荐不超过1人。

(二)资格审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推荐人选进入专家评审资格。

(三)专家评审。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选出杰出创新青年候选人。

(四)实地考察。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考察组对杰出创新青年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五)研究审定。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拟入选杰出创新青年名单,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分管科技的副市长审批,确定入选名单。

(六)社会公示。分管科技的副市长审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支持杰出创新青年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经费支持方式、标准及用途

本计划采取前资助的方式进行,每年支持经费10万元,共计50万元。确定为培养人选后,拨付首笔经费。杰出创新青年每年按照培养计划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杰出创新青年的支持经费可用于其科研、培训、进修、研修、考察等提高培养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所必需的开支。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考核是实施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培养人选及其所在单位落实计划目标的重要措施。杰出创新青年人才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承担,年度考核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承担,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

(二)杰出创新青年人才所在单位要在资金、团队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培养人选提供必要保证。培养人选所在单位每年应以书面形式向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报告培养情况,其培养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如因客观原因发生学科调整、团队重组、工作调动、职务异动、重大疾病等重要事项需要中止培养时,应及时向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报告,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应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三)杰出创新青年人才资助周期为5年,每年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对杰出创新青年的培养总体效果、科研能力、社会影响力、经济贡献力等方面做出年度考核评价。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应建立杰出创新青年及其创新团队数据库,每年录入其基本情况、专长领域、研发情况等基础资料,并及时记载其取得的最新科研成果及转化、考核奖惩、信用记录等重要信息,加强跟踪服务,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由长沙市科学技术技局撤销其称号。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认真核实上报的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称号的,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推荐资格。

六、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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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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